贵州省人民政府任免通知
黔府任[2007]11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林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林 积挂职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许 庆挂职任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挂职时间两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彭建新正式任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任职时间从2006年2月起计算。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