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毕节地委、行署制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的3个暂行规定。
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是对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到位导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未完成的责任对象相关资格予以否决和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一票否决”按年度实施,对已提拔任用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责任对象,仍要予以跟踪否决,同时对其中的工作实绩突出者,将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予以优先选拔任用。
维护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是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造成严重后果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责任人有关资格予以否决和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被“一票否决”的县(市)、地直部门,取消其本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对县(市)、地直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直接责任人,取消本年度评先选优和晋职资格。对因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不力,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主要是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造成严重后果的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资格予以否决和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分两类共十四种情况对县(市)和地直安监、煤炭、国土、公安以及其他涉安行业或部门分别实行“一票否决”。对因工作不力,连续3年被“一票否决”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议引咎辞职。凡行政一把手被“一票否决”的县(市)和部门,同级党委或党组的主要负责人也要受到“一票否决”,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3个“一票否决”规定的出台,把“一票否决”系统地纳入了制度化轨道,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与工作实绩相结合,促进干部“有位有为”,极大地推动全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成为撬动毕节试验区跨越式发展的有力杠杆。
(作者单位:中共毕节地委组织部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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