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尽职尽责地为大家办实事,带领大家共同致富,为牛心村的新农村建设奉献自己的光和热……”2007年12月31日下午,刚刚由选民“海选”出的“村官”——绥阳县风华镇牛心村村委会主任杨太明对村民们发表了就职感想。杨太明是绥阳县首个由村民“海选”出的村官。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推进基层民主化进程,绥阳县决定在牛心村首次推行“海选”,让老百姓选出他们称心如意的村主任,凡是辖区内符合选举标准的村民都可以报名参加竞选,村选举委员对报名的竞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最终确定竞选人名单。
当天,冻雨纷飞,寒气袭人,1400多选民参加“海选”,占在家选民数的98%。该村将选民以组为单位分成18个队,投票开始前,竞选人发表各自的竞职演说,最后每个队分别投票选举出心目中最称职的“当家人”。洋石碑村民组选民罗恒忠因在浙江打工,不能现场参加投票,便用手机发短信请镇党委书记祝怀超代投。大坝村民组选民游三为了投上自己满意的一票,从红花岗开车到选举会场,同他一样开车赶来投票的共有7个选民。选民张彬说:“海选好,让我们用公平的方式选出了满意的当家人。”落选的冯友伦说:“我虽然没选上,但是服气,是大家选出来的嘛。但我会更加努力,争取下次能选上。”
据镇党委书记祝怀超介绍,村民自治最根本的体现,在于“村官”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通过“海选”,村民掌管了“人权”,通过评定干部报酬,村民又掌管了“财权”,村里的任何决策都须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民还掌管着“决策权”,同时拥有这三项权利,才真正构成了村民的民主权利。绥阳县委书记袁竞评价:这次“海选”村官,是风华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胆选贤任能,变“暗箱操作”为“阳光选举”,改“领导点将”为“群众选官”的一次成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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