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忠诚战士、老红军、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享受副省级医疗、住房待遇的离休干部雷淯龙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贵阳举行。
雷淯龙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8年4月4日15时15分在贵阳逝世,享年92岁。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张少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老同志刘思培等参加雷淯龙同志遗体告别仪式。
雷淯龙同志,陕西省绥德县人,1916年2月出生,1935年5月参加革命,1935年9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革命工作后,历任陕西省绥德县二区政府副主席,陕西省绥德县独立营供管员,独立七团青年连政治指导员,红军28军1团通讯班班长、政治宣传队队长、连政治指导员;抗日战争时期,历任120师358旅716团2营6连支部书记、政治指导员,晋察冀军区宋支队2营6连政治指导员、34大队1营政治教导员、36大队总支书记,平西9团1营政治教导员、总支书记,11军分区河北支队支队长兼政治委员、44团团长;解放战争时期,先后担任晋察冀军区13军分区25团团长、二纵队5旅14团副团长、团长、20兵团补训师政治委员;建国后,先后担任68军204师副政委,中国人民志愿军204师副政委,防空军高射炮兵学校校长,沈阳军区防空司令部副参谋长,沈阳军区空军司令部副参谋长、空军直属高炮101师政委、107师政委,中共贵州省铜仁地委副书记、书记,省政法办副主任,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83年7月离休,1993年4月享受副省级医疗、住房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