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2008-6-13 关键字:互联网地图 【字体:缩小 放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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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局、外交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国家保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国测图[2008]1号),近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召开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工作座谈会。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省外交事办、省公安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新闻办、省国家保密局等单位参加了会议,省国土资源厅王赤兵副厅长对当前我省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监管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他指出:我省经济欠发达,欠开发,与全国互联网发展速度比较,我省总体不够、不快,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网站也不多。但仍然发现一些互联网站上,也有少量的互联网地图发布,这些互联网地图,有的没有注明编制单位和资料来源,涉嫌侵权盗版;有的没有依法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送审;有的错划我省部分行政区界线,登载错误地理信息;有的粗制滥造等。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地图应用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增长是一种必然趋势,对“问题版图”和“问题地理信息”的危害,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国土资源部门要在今年的6.25、8.29和12.4法制宣传活动中,将《测绘法》、《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和《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省外交事办省公安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新闻办省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作为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要将八部委(局)和我省的配套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到本系统,本行业,明确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从各自工作的角度,对本部门、本系统的互联网地图、互联网地理信息和对外展示地图进行一次自查自纠,率先克服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问题地图”、“问题地理信息”现象。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好互联网地图、地理信息服务网站和国家版图的专项检查工作,做好信息收集与整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切实将我省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网站监管工作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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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
录入:高凯|责任编辑:高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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