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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市司法局李秀萍副局长通报了2006年以来我市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各乡(镇、办事处)、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就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交流座谈,并对下一步如何推动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06年以来,我市各乡镇、相关单位积极探索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形式,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在工作中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深入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市公安局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市司法局以“法律六进”和法律援助为载体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服务,市计生局建立了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教育、教育与服务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市建设局推出了房屋出租、建筑工地法制宣传的管理制度,市人事局通过电视宣传、手机短息、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竞赛等进行流动人口宣传,流长乡以发放法律服务卡、以案说法等方式对返乡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有关单位的大力工作,积极引导流动人口通过法律渠道依法反映诉求,使流动人口的法制观念得到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提高,减少了我市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司法局局长唐跃军作会后总结发言,他说: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始终把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运用各种方式,让宣传活动深入到乡、村、社区和企业等各个层面。一是发放宣传单、法律读本、开展法律咨询、利用广播、电视等进行宣传;二是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流动人口的法制观念和自我管理意识;三是发挥社区、村居宣传栏阵地作用,使流动人口受到不同程度的教育,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提高。对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唐跃军局长要求:一是要努力建立相应的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市依治办组织编印流动人口法律法规的宣传手册;三是在开展对流动人口的宣传中,要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方法,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市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 此次座谈会的召开,为我市2009年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市已经形成上下联动,配合协调的良好局面。 |
| 点击: 录入:杨卫红 责任编辑:杨卫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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