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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发出公众的声音           ★★★
周泽:发出公众的声音
更新日期:2008-1-7 关键字:周泽,周三畏 【字体:缩小 放大

  约访周泽。向他询问某个案件的具体材料,他说:“你在网上搜‘周三畏’就可以了。”

  几个人异口同声:“原来‘周三畏’就是你啊。”

 质疑养路费

   “周三畏”这个名字对很多人来说一点也不陌生。

   2006年8月,一篇题为“养路费:最近6年都是违法征收”的文章一传到网上,即引起轩然大波。此言一出,上至法学专家、下至普通车主,皆议论纷纷。此文的署名即是“周三畏”。

  南宋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谓岳飞罪当徒二年,白于大理卿周三畏。三畏是日遂白于中丞万俟卨,卨不应,三畏曰:‘当依法,三畏岂惜大理卿耶!’”

  这是“勘冤狱周三畏挂冠”的故事。

   2006年7月下旬,河南省荥阳市一辆长期欠缴养路费的小型吊车被当地交通规费稽查部门查扣,并责令补缴养路费、罚金等各项费用约79万元。其中,滞纳金高达49万元,创下中国养路费滞纳金的最高纪录。而这辆小吊车的身价也不过几万元。这件事情本身就已足够耸人听闻。

  周泽却提出了更为“耸人听闻”的论断:养路费征收不仅不合理,也不合法。

  他解释说:“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公路法》时,已将1997年通过的《公路法》中有关养路费征收的条款删除,而规定‘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路资金’”。从法律层面讲,这部法律2000年开始就已规定不征收养路费。也就是说,自这一年开始,全国征收的所有养路费都是违法的。

  在这场持续一个多月的争论中,周泽自始至终都是舆论的主角。全国各大媒体持续跟踪报道了这场争论。各大网站还专门开设了“养路费吧”,跟贴的人数上百万条。在这场争论中,形成了所谓的“挺周派”和“反周派”。“挺周派”几乎呈一边倒的态势,占据舆论的优势。

  一个多月的“沸腾”之后,交通部还是“名正言顺”地下发了今年养路费征收的具体规定。面对这样的结果,周泽告诉记者:“这不奇怪!我觉得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就是好的,至于能不能解决是另外一回事,至少可以引起大家对这个问题的关注。”

  这是周泽“向交通部门叫板——质疑养路费”的故事。他当时被众网友称之为“孤胆英雄”。

 总能听到他的声音

   “从高中开始,女同学和我说话是要靠运气的。”尽管在中学时期,周泽的成绩一直是家乡贵州省开阳县的第一名,但他的腼腆却也是闻名的。

  高考成绩足以让他上中国任何一所大学。他权衡再三,选择了中国政法大学。“那时在农村,觉得头顶大盖帽蛮威风的。心想,哪一天能弄个大盖帽戴上,在乡里就不会受人欺负了。”

  大学毕业时,他却不想戴大盖帽了。周泽爱上了记者这个职业,“我喜欢记者鞭笞邪恶、伸张正义的那种感觉。一个记者的一篇报道就可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导致一个制度的建立或变更。我觉得做记者很光荣。”

  周泽既想铁肩担道义,又想妙手著文章。因此,大学毕业求职时,他几乎跑遍了北京的大小报社。费尽艰辛才进入法制日报社的周泽,在这里工作8年后却选择了离开。

  这是一个不按牌理出牌的人。

   2002年底,周泽转行做了律师。他毫不掩饰自己对这个职业的喜爱。做记者要求客观、公正地报道,但有着强烈是非观、爱憎感的他,很多报道都是抱着帮助他人的想法去做的,“做着做着好像自己成了当事人了,”周泽说,“这时有人就会觉得我是否拿了别人好处,这让人感到尊严受损。不如干脆去做律师得了,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去帮助他人了。”

  做了几年的律师,周泽对律师又有了新认识。“我觉得一个律师的作用其实不只是在个别具体的案件中帮助当事人,他可能会发现制度的缺陷,并积极推动制度的变革。这是记者无法做到的,做记者你可能很聪明,很有洞察力,但你不能作为一个事件的主角,跳到前台去表演。”

  当许多人以为周泽该老老实实地做他喜欢的律师时,他又出人意料地当上了老师。这回他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新闻法规与伦理》。对教师这个角色他非常享受——这可以满足他表达的欲望。

  周泽做老师也同样不大安分。

  他没有什么大部头的专著,却时不时通过媒体发出振聋发聩的声音,并频频出席各种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议。与周泽同一学术圈的一些朋友说,开会没有周泽不热闹,只要有他在,必定会有激烈的争论和交锋。让周泽最为自豪的,是他有关选举制度理论的文章被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提出修改选举法提案的理论依据。而他最早提出来的“新闻真实不等于客观真实、在新闻侵权诉讼中认定新闻是否真实需要区分新闻真实、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等等观点,今天已成为广泛的共识。

  他还活跃于媒体和公共舆论领域。几乎每一个公共事件和社会热点新闻,都会听到他的声音。陕西邱兴华案,他与贺卫方等四位法学家一道联名发表公开信,呼吁为可能存在精神疾病的“杀人狂”邱兴华进行精神疾病鉴定,并撰文和通过网站访谈,阐述对邱兴华进行精神疾病鉴定的法制理念。重庆的“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山西“假记者”被打死案、富士康案、江西“史上最恶毒后妈”事件、北京“纸馅包子”假新闻事件等等,他都曾积极参与言说。除了接受媒体访问随时发表对各种社会问题的看法,南方都市报、现代快报甚至分别给他开了专栏。

  他的声音有时是那样刺耳,甚至令人担心。比如,他对“江西熊新兴涉黑案”司法机关不当司法行为的批评,甚至引起了江西法院系统众多法官的群起攻击,他却淡然处之。

 为了公众利益

  采访周泽,仿佛听故事。即使几年前的案子,他依然可以这样开头——“2006年8月23日,我记得当时是……”让人惊叹他完整的记忆力。

  他的逻辑思维很强,表述条理清晰。最吸引人的还是案件本身的传奇,以及故事中这名律师主人公的无所畏惧的斗争精神和关怀国事的公民意识。

  他经常有惊人之举。

   2006年11月,刚刚走出“养路费”舆论焦点的他,又一纸诉状,将辽宁省公安厅告上法庭,诉因是辽宁省公安厅侵害他的律师会见权。数月前,辽宁省公安厅破获一起黑社会大案,并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任世伟。周泽以任世伟第一辩护人的身份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情况时,却被辽宁省公安厅以各种借口拒绝。

  周泽气愤不已:“辽宁省公安厅这样做,不仅严重侵害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身权利,而且严重侵害了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当一个律师见不到犯罪嫌疑人时,他如何提供辩护啊?这种不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做法,就是不尊重我们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嫌疑人,这样做也就是侵害了我们每个人的基本权利。”鉴于此,他把公安厅告上法庭,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写了一份材料,反映辽宁省公安厅的违法违规行为。

  回想起来,周泽还是心有余悸的,“这次起诉是带有一定风险性的,许多朋友都劝我,少说两句吧”!然而,为了维护人的合法权益,他还是跟辽宁省公安厅叫上板了。

  这场有开始没有结束的起诉之后,周泽成功地见到了自己的当事人。他这次起诉创造了一项纪录,就是在中国大陆,律师起诉公安机关违法办案的第一人。

   2007年5月,作为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他把商务部给起诉了。

   2007年4月,商务部组织了一次“中国十大畅销名酒”评选活动,要评选出中国十大畅销名酒。这种活动严重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精神,所谓十大畅销名酒,这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如果被评上,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卖得好。周泽解释道。

  这场官司,他们到底还是成功了,国务院紧急叫停“十大畅销名酒”评选活动。

   2006年,他先后入选“新世纪——新浪”9月“月度人物”、南风窗2006“为公共利益年度人物”、中国青年报“推动中国2006年度人物”、经济观察报2006“转型力量——民间人物”、新世纪周刊“2006年度人物——新积极分子”、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和央视国际联合推出的2006年度“十大法制人物”。

  他对养路费合法性的质疑也被载入检察日报编制的2006年年度《法治蓝皮书》。

这个律师有些另类

  一般人看来,律师都是挣大钱的,周泽却没挣什么钱;律师都是惜时如金的,周泽却似乎不太珍惜自己的时间。比如起诉辽宁省公安厅侵害律师会见权那样的案子,很多律师都遇到过,却没人去较这个真,因为这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不可能有经济上的收益。周泽不喜欢跟人谈钱,有时候做一个案子到最后,觉得当事人不容易,就想干脆把钱退给别人得了。这显然不符合律师行业的规则,甚至是破坏了行业规矩。于是,他的一些律师朋友劝他,“多干些正经事。别尽干那些只赚吆喝不赚钱,甚至吆喝也赚不到的事。”

  他似乎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去质疑养路费的合法性,自己却没有车,而且近年来也没有买车的打算;他不打网球、不打高尔夫;喝绿茶,不喝咖啡;他最喜欢的是和几个朋友聚会聊天、纵论天下。

  在北京,这个律师很有些另类。

  他说:“结婚是需要运气的,而我运气不好。”38岁的他对此仍有足够的耐心。

  周泽经常语出惊人:

   “我属于那种很聪明的人。”

   “这个社会需要一些认真的人,我以为我就是这种认真的人。”

  他也经常提一些“离经叛道”,但仔细想想却颇有道理的东西。

  他并不是空谈,经常以理服人。因此他的话语仿佛蘸满墨汁的毛笔一样,浓重有力,更有分量。

   8年的记者生涯和几年的律师生涯,让他有足够的实践和阅历来体验和辨证事物;法学专业的学生和新闻专业的教授身份,以及经常读书、交谈和思考的习惯,让他有充分的理论和适当的方法来证明他的论断。

  周泽又一次语出惊人:“我觉得我可能是会对这个社会作出贡献的人。”这样毫无畏惧的勇猛和气势让人心生敬仰。他骨子里有种“英雄意识”——对弱者保持同情,对不平有站起来反抗的勇气。最重要的,是对自己能力的自信。

  在一场场官司中,周泽看起来有点像唐·吉珂德。不管庙堂之高、江湖之远,他始终如法学家耶林所说——为权利而斗争。所有的公平公正,从来就不是上天恩赐的。

  周三畏最终“弃了这官职,隐迹埋名,全身远害”。

  周泽说:“周三畏最值得肯定的是——他不具妥协性。”

作者:张玲玉 娄万海|来源:当代贵州 录入:张扬|责任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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