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贵州省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讲话中强调,要从政治和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定》的重大意义。《规定》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不渝、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
石宗源说,《规定》的出台,较好地处理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依据问题,突出了惩处的重点,必将有利于把依纪治党、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从严治政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有利于更好地贯彻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通过早打招呼、早提醒的方式,教育和挽救一般违纪的同志,又依法采取措施,严肃查处拒不纠正、搞权钱交易的腐败分子;有利于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部署和要求,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经济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规范自己的行为;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检举违纪违法行为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为构建"和谐贵州"、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而奋斗。
石宗源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本地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工作。要紧密结合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全省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解决在作风方面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与贯彻落实《规定》的要求是一致的。
贵州省委根据贯彻落实《规定》开展自查自纠需要一定时间这一实际情况,决定将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延长两个月,至8月底结束。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按照省委的要求,统筹安排好目前正在开展的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将贯彻落实《规定》作为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重点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对照《规定》进行认真检查,仔细查找违反《规定》的各类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真正解决问题,真正取得实效。
石宗源强调,贯彻落实《规定》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任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进展情况。在坚持原则、秉公执纪的同时,对特别重大或者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各地各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采取有效方式,加强对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省委机关作风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省监察厅都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各市(州、地)和省直部门传达贯彻情况要及时上报省纪委,省纪委要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全省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正福代表省委就全省学习贯彻《规定》进行了部署安排。他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目的和意义,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省委的要求上来,认真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工作。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不断提高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贵州省委机关作风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51-5890322 省纪委、省监察厅举报电话:0851-589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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