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全省退耕还林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省长林树森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加快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高度,充分认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紧紧抓住有利机遇,扎实做好林业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我省生态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增强。
副省长禄智明主持上午的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林树森指出,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以林业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工作,特别是中央作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并启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我省坚持把以退耕还林为重点的生态建设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重点来抓,切实加大了工作和投入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从根本上遏制了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全省森林覆盖率年均提高一个百分点,目前已经接近40%。从去年底开始,经过一年的努力,我省还基本完成了锦屏等9个县(市、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在全省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
林树森强调,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五个新要求之一,并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时,要使我国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我省虽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然处于工业文明的起步阶段,但在发展生态文明方面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当前,我们正处在人类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的关键时期,如果我们能够抓住机遇,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那么就有可能从工业文明的起步阶段直接进入生态文明这个人类文明进程的最新阶段,从而走出一条有自己特色的现代化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林树森指出,生态文明的核心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林业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键和重要纽带。我省生态环境总体上仍然比较脆弱,林业建设的各项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当前,国家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决定在全国100个县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为加快我省生态建设提供了难得机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这三个方面的机遇,扎实做好林业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努力促进我省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一是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不折不扣地抓好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的政策落实,切实用好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做好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扎实做好退耕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接续产业培育等方面的配套工作,统筹解决退耕农民长远生计问题。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管护,坚决防止毁林复耕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加快林业发展、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振兴林区经济、富裕广大林农的根本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举措。省政府决定,从今年12月开始在全省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精神,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这项改革工作,确保实现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兼顾各方利益;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统筹谋划,认真抓好配套改革。三是要统筹使用各方面资源,加快现有林业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在荒山造林和退耕还林方面给予支持,把恢复植被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力争未来五年再建成营造林面积1500万亩,使全省森林覆盖率再提高6个百分点左右,进一步夯实我省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四是在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的同时,省级财政要加大对生态建设的投入,地、县政府也要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快建立健全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生态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生态建设资金安全。
禄智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紧紧抓住国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和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会上,省政府与各市(州、地)政府(行署)签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状,普定县、都匀市、锦屏县、余庆县的负责同志在会上先后作了发言。
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各市(州、地)政府(行署)、各县(市、区)政府和全省各级林业系统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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